手机截屏是新型的摄影

截图在很多时候是一种邪恶的行为,它把本来不具有也不应当具有公共属性的东西放到烈日下,并强烈暗示欢迎大家来喷口水。
截图在很多时候是一种邪恶的行为,它把本来不具有也不应当具有公共属性的东西放到烈日下,并强烈暗示欢迎大家来喷口水。
几乎所有的智能手机都内置了截屏功能。有的是通过按键组合触发,有的更方便,把手机摇一摇就行了。截屏的时候,一般还伴有「咔嚓」一声——与拍照时的提示音是一样的。
几乎所有的智能手机都内置了截屏功能。有的是通过按键组合触发,有的更方便,把手机摇一摇就行了。截屏的时候,一般还伴有「咔嚓」一声——与拍照时的提示音是一样的。

我曾对这个声音感到疑惑。在我看来,截屏与拍照,唯一的共同点也就是它们都在手机相册里产生了一张照片。截屏怎么能与拍照等价,使用相同的提示音呢?这似乎是一种归类不伦。

最近读到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照片就是证据」(《论摄影》)的说法,才有了更多的想法。

现在社会事件的报道几乎都有图片的辅佐。以前,这些图片几乎清一色都是传统的照片:现场的照片,人的肖像,一些与主题有关或无关的仅仅用来「活跃版面」的图片。而现在,越来越多的社会事件直接发生在网上,截图被用来辅助报道也就屡见不鲜。这些截图,有的直接是事件本身的证据(比如某位大国总统又发布了一条新状态,其截图就是对事件本身的最好说明),有的则是所谓的「传闻证据」——某几个不明身份的人之间谈论某事的聊天记录(其中给出关键信息的人常常以「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的面目出现,昵称被隐去或打上马赛克)。

上面两种证据都缺乏确实的证据力,因为伪造这些截图太过简单,毫无技术含量。没上过学的诈骗犯都懂得通过 ps 银行转账截图骗取现金。但截图现在仍被大量地用作社会舆论的证据,并且常常看起来铁证如山。「这是XXX与我的微信截图」,只要这么一说明,图片中当事人所说的每个字,马上就被观者用来模拟他的口气了。这使我想到,在「证据力」上,截图的确是类于一般的照片的:当一个人被拍到处于某地、在做什么事情时,任何相反的证言都难以成立。在检察院实习的经历让我清楚各种各样的图片怎样被用来断案。普通照片,如罪案发生后第一现场的照片,犯罪嫌疑人指认犯罪工具和犯罪现场的照片,法医出具的尸检报告里详尽而全面的身体特写;截图,如身份信息检索的结果,经过取证系统抽取的手机短信记录,监控录像的截图,都可以被当做证据(或至少是一种说明材料)。

这种「证据力」,在一些即时聊天工具推出的「阅后即焚」功能上得到反证。「阅后即焚」的设计初衷是为了避免聊天的内容被截取和保存,尽管其功能还远远不是滴水不漏(手速够快就可以截屏),但它反应出人们有一种「被遗忘」的需求:我们不希望自己在网上的一言一行都有一天被作为「呈堂证供」。

在常规的聊天软件里,你说一句话,那句话就躺在了所有见证人的手机里和云端的服务器上,并且可以长久地躺下去,成为随时可以被调取的证据。尽管亲密的谈话往往出现在熟人之间,而手机是现代人最私密的物件之一,但许多因素仍完全可能使这些谈话暴露在当事者始料未及的大庭广众面前。这样看来,「阅后即焚」反而更接近我们平日里自然的交谈:当一句话说完了,它就说完了,消失在空气里。

一张截图威力之大,可以为一个事件煽风点火,也可以微妙地改变舆论的走向。截图本身既然是一种照片,也就拥有普通照片的几乎所有特性。我们可以将手机屏幕看作一个特别的取景框,而截图的按键就是快门。我们通过这一方屏幕(取景框),不断窥视那个辽阔的电子世界的一角,手指的滑动和点选就是在移动镜头,进行新的构图。所谓截图,其实就是将电子世界的一景以特写的方式「固定」下来(我们在说「固定证据」时所使用的动词在这里也无比贴切)。

当全屏浏览别人的手机截图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我的手机仿佛变成了别人的手机,我仿佛变成了摁下截图键的那个人,真实地目击着屏幕上发生的一切。在我看来,截图之所以还没有像摄影那样被认为是一种「创作」(我没有说「艺术」,因为主流的现代摄影师恰恰对「摄影是不是艺术」这个问题抱着轻蔑的态度:他们认为摄影是一种比「艺术」更现代的东西),只是因为截图动作本身高度的自动化(即便有傻瓜相机,其「傻瓜」程度也不能与截图相比)和截图内容的相对固定。但是,早已经有人在晒自己手机桌面上整齐摆放的图标了——凡自由度被允许的地方,创作就会出现。

按戴安·阿布斯(Diane Arbus)的说法,摄影就是种下流的艺术(她接着说这正是她喜欢摄影的原因之一)。笔者在街上拍照,尤其是拍摄行人时,也经常有种仿佛在行窃的感觉。但是截屏——截屏则不。截屏是件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事情,因为你所能截取的,本来就是在你的手机(你的私人领地)上,专门为你呈现的东西;你所做的,只不过是让它保存得更为长久。

这种「人畜无害」的错觉,让我们常常忘了虽然截屏是在自己的手机上操作,其产生的图片内容却往往与我们的亲人、朋友以及很多虽然陌生但也是活生生的人有关。摄影理论家老生常谈的摄影的「侵略性」「捕食性」,在截屏这种另类摄影上一点都没有减弱。对一个人社交网站的时间线、博客的文章列表、朋友圈状态的截屏,都可以成为对其无声的指控或是嘲弄。

有的人会说:放到网上不就是给人看的吗?可是,(举例来说,)一个人在发布一条朋友圈时,预备的是被自己的好友当作「朋友圈」的一部分内容观看,而不是被更广大的网民群体当作一幅「截图」来观看(截图这种「貌似证据」的形式本身,就鼓励着人们从中吹毛求疵,寻找证据来强化截图提供者为他们拟定的立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截图在很多时候是一种邪恶的行为,它把本来不具有也不应当具有公共属性的东西放到烈日下,并强烈暗示欢迎大家来喷口水。

一个人与好友说的一句本来无伤大雅的话,可能仅仅因为被截图发到微博上而引起公愤。语言本身是在一定情境下、向特定的受众表达的,而截图抹去了鸿沟,使得任何密谈都可以变成公开信。仔细想,我们在网上讲话时,仿佛是面对着一群手持着24小时开着的麦克风的人;我们所说的,没有一个字不能被存档、采编、公之于众。

如同摄影暴露人们现实的私生活,截图也暴露人们线上的私生活。截图功能是网络给所有人配发的照相机,用来记录他们在这个世界的遨游中所见到的一切。而且,截图的可怕之处还在于它的不声不响。现实中的摄影,从「看到」到「拍到」还存在着诸多掣肘:你走在路上看别人两眼没什么,不经同意拍别人就可能会被呵斥;你逛商场看看货架没什么,要掏出相机就会被店员制止。但互联网是真正的「所见即所得」——凡能在你的屏幕上显示出来的东西,几乎都可以不需要任何许可、(在发布之前)不惊动任何人地被截取、保存。

日本为遏制偷拍,颁布法规要求境内售卖的手机拍照时都必须有快门声音,即便插上耳机,也要通过扬声器播放。「阅后即焚」的鼻祖 Snapchat 有着完全类似的功能:当你发送给朋友的信息被截图时,你会收到一条通知消息。如果不能阻止人们拍照,那么至少应该让可能入框的人察觉。

当然,聪明的读者也许会说:我拿一台相机对着手机拍还不行吗?

当然可以。别忘了,摄影是那么下流又无孔不入的东西,没有什么能阻挡人们向自己周身的一切好奇又猥琐地探出的镜头。

题后记

在本文中,「截屏」与「截图」两个词被我交换使用,意义并无明显的区别。宁愿冒用语不统一的风险也要同时用两个词,是因为「截屏」与「截图」两个词的关系,正像「照相」与「照片」的关系:前者偏重行为,后者强调物件,但在模糊的意义上又都可以兼指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