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国」挂在嘴边的我国人

第一次见到「你国」这个词的时候,大家还是在人人网上胡闹的中学生。这些年来,「你国」一词的始终被网络上一部分人使用着,我对它的感觉也从最初见到时的别扭,慢慢变成习以为常。

我曾经因为在文章里使用「中国」一词被人骂过:「一口一个『中国』,你还是不是中国人?」当时一头雾水,现在想起来,他们一定是惯看新华社、人民日报亲切的「我国」称谓,而不能接受一篇文章通篇「中国如何如何」的。不知他们每次看到「你国」,是不是更要急得跳脚?

无论如何,大家都明白,「我国」「中国」「你国」,视角从一边转到中间再转到另一边,所说的却都只是那一个国家罢了。所不同的,只是说话人的心理,和想要立足的土地。没有疑义的是,说「你国」的人绝大多数都拿着货真价实的大陆身份证,出趟国也必须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使用「你国」这个词,多是半戏谑半表明立场罢了。

按我的观察,说「你国」的我国人最大的共同点,在于对这个国家的不认同不是针对一些官方行为,而主要是对这个民族及其文化的不认同。这一点,将他们与所谓「右派知识分子」区分开来。说到底,以「你」者指称,不过是为了表示自己与这个群体的不同;更直白地说,是想表达自己相对于他人的优越。「你国」这个词包含了一种急于把自己从什么东西中抽离出来的渴望,和想要摆脱某种「平均值」的焦虑。

Ruth Benedict 的传世名作《菊与刀》(The Chrysanthemum and the Sword)曾将西方基督教文明的「罪感文化」与日本(或东亚)的「耻感文化」加以区分,认为「原罪」产生于每个人与一个超越的上帝的关系,因而具有个人主义的倾向,而「羞耻」则产生于他人的注视与评论,故而必然产生于部族式的伦理共同体。写出《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ies)的 Benedict Anderson 则认为耻感普遍存在于民族共同体中,而罪感则是宗教共同体的特点。清华大学的汪晖教授更进一步,认为如果我们使用一个历史性的视角去审视,会发现现代东方民族的「羞耻」,离不开一个他者的审视——而这个他者,只能是现金世界文明标杆的西方,或已经内化于东方人心中的「西方」。

所谓的「中华民族百年屈辱史」,一路伴随着这种羞耻感的折磨,至今未消。从「天朝上国」第一次见识到其他民族的强大开始,这种羞耻感就在撕扯着我们:一方面「不能忍受被污蔑为劣等民族」(新渡户稻造《武士道》),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落后;一方面急于树立自己民族的主体性,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师夷长技」,「西学东渐」。在这种矛盾的撕扯之下,落后民族无法不学习别人先进的器物,但又不甘只做亦步亦趋的奴仆,便只得宣示和强调自己在精神甚至文化上某些方面的独立甚至是优越,以此保持对自己的部分认同。无论是当年的「中体西用论」,还是今天民间的「国学热」,官方的「四个自信」,都可以看作这种「物质落后的羞耻」在精神和文化层面上的反射、反动。

另一部分人的选择与「中体西用」不同——他们受不了内心那个「西方」的审视与嘲弄,于是决定干脆自己变成那个作为他者的「西方」,回过头来审视与嘲弄自己的共同体。他们转换视角,在观念上剥离了自身,强行让自己成为自己所处社会的「异乡人」——尽管他们对西方传统有多深的理解是可疑的,但他们对自己所属的共同体所具有的羞耻感却很真实。「逢中必反」的「阳痿」不只存在于在身份认同问题上比大陆人更加扭曲的台湾、香港,也广泛存在于我们自己当中。「中华土味」之类的微博可以算这种羞耻感的一个当代注脚:人们表达对国人恶习的羞耻,借以与那部分自己为之感到羞耻的东西划清界限。我们也许可以将小说《北京折叠》构建的隐喻移植到社会心态的层面上:同样生活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的人,心理上却(想要)身处于不同的文化的「社会」。

日本明治维新时曾提出「脱亚入欧」的口号。如果将日本国看成是一个人,这种从「我们亚洲」到「你们亚洲」的心态转变,似乎与「你国」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你国」一词所折射的羞耻感,与崇洋媚外实为一体两面,与其说是什么「劣根性」,不如说是时代病(如果这也能小题大做地称为一种「病」的话),而根本药方只能是这个国家现实的强大,而非逼别人「自信」。

事实上,羞耻感尽管有时会扭曲心理,但总体上仍是一件「近乎勇」(《中庸》)的好事。作为一名民族主义者,我也为自己的国家被许多国民用「你国」称呼感到羞耻——不是为那部分国民,而是为这个国家。我会用自己的力量让它变得更好一点——即便只是一点点。

:「你国」一词可能也是传播学上的「第三人效应」的很好例子。「第三人效应」(the third-person effect)是指,人们在判断大众传播的影响力时,倾向于相对低估其对自己的影响,同时相对高估其对他人(大众)的影响。显然,说「你国」的人倾向于认为自己对于本国的一些政治宣传和社会舆论是免疫的,而事实上他们可能太自信了。在此感谢 @剥削橙子 同学的补充。

题外话:
题外话:

之前两篇文章被删,我以为按照微信新规,赞赏的金额会退给大家。但今早一觉醒来,发现16号文章的赞赏金额已经有一部分结转给我了。剩下的金额,之后几天很可能也会陆续结转。

看起来我可能误解了微信新规,但应怎样正确理解我也没弄懂(发本文前又研究了一下,可能因为我虽然「违规」,但不算「滥用赞赏功能」的违规)。
看起来我可能误解了微信新规,但应怎样正确理解我也没弄懂(发本文前又研究了一下,可能因为我虽然「违规」,但不算「滥用赞赏功能」的违规)。

我感到非常抱歉,因为之前和大家说「应该会退回」,并且先前有几位朋友得知后还特地到我其他的文章下面再次进行了打赏(实在让我受宠若惊)。虽然这些朋友可能并不太在意,但我为误导了大家感到很不安。重复打赏了朋友不嫌弃的话后台找我一下,我加你微信,一是交个朋友,二是过年给您包个红包。